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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谭 勇)7月22日,记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以进一步推进我省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改善城市水环境,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据了解,节水型城市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申报国家人居环境的前提条件之一。创建节水型城市,是缓解我省水资源短缺压力,推进城市节约用水,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率和保障水平的有效载体,是促进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城市节水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保证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活动的顺利进行。经考核达到节水标准的城市,将命名为“河南省节水型城市”。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的,需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并按照国家有关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执行。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