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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征个税太复杂不可行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滨海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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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7月20日发表文章称,我国按家庭计征个税不可行。

  刘尚希表示,从单个家庭来看,按家庭来征收累进的个税,似乎简单又合理,而从13亿人口的国家这个整体来观察,需要权衡的问题将成几十倍增加,无法实施一个超出自身驾驭能力的复杂税制。技术层面的税收信息系统也许不是难题。对我国来说,最复杂的是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的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当前流动人口达到2亿多人,相当于一个大型国家的人口在整天不断地流动变化。这也由此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出现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夫妻分离”等大量跨越时空的家庭结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让家庭来申报其应税所得,按家庭来课征个税将使成本高到难以实施的地步。

  他介绍称,以家庭为课税单位,就需要依据家庭的状况来实行各项税前扣除或税收抵免,例如老人、孩子、配偶的状况,其是否符合税收宽免的条件,一方面是自己申报,另一方面要由税务部门来一一认定。家庭信息属于隐私,孩子、老人和配偶的状况,对于税务部门是如何认定的,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作弊行为,只能通过内部稽查来发现,很难通过信息公开来实现监督。

  刘尚希认为,与其针对一个个家庭去解决税负公平问题,倒不如从整体上实行低税负、宽税基,以及简单、透明的税制,利用获得的税收收入再去“补低”,从而实现整体的社会公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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