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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对物不对人 购二手车原交强险有效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0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滨海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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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本报读者向记者咨询,刚刚买了一辆二手车,但没到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一旦出现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对此,记者采访到某车险公司负责任表示,这种情况,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车主即使不办理交强险变更手续,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也应承担责任。这主要根据交强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转让不属于投保人应当告知的“重要事项”。另外,交强险条例第八条规定,交强险对物不对人,因为交强险是对被保险车辆这个危险物所造成的第三人损失的保险,而非对某个人的保险。 胡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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