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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20日召开的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第21届年会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卫生部正在制定《“十二五”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拟于下半年实施。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将着力资源调整,充分考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同时支持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检查治疗中心。将优先安排政府投资购置、社会慈善事业捐赠的医疗机构,并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严禁合作分成、企业投放。
目前,卫生部正在研究制定2012年~2015年全国头部伽马刀配置规划,迄今已审批同意36家医疗机构配置,今年拟下达20家配置许可。对重离子/质子肿瘤治疗系统应用情况作出综合评估以前,暂不审批新增配置。
卫生部还将加强对新型大型医用设备前瞻性管理。新型大型医用设备是指首次从境外引进或者国内研发制造,经国家药监局注册后,单台(套)市场售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还没有列入国家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医学装备。新型大型医用设备经过配置适宜性评估后,医疗机构方可装备使用。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类设备包括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伽马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