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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朱玉 吴育胜 报道 为确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到位,7月19日,海南电网公司印发《关于做好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电量退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供电局做好“低保户”和“五保户”信息收集工作,并于7月28日前上报相关信息资料,同时完成免费电量的退返工作。
据介绍,7月1日起试行的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中规定,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每户设置10度免费电量,采取即征即退的办法,由公司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据海南省民政厅最新统计,全省“低保户”和“五保户”共有197452户,其中“五保户”34303户,“低保户”163149户。
为做好免费电量退返工作,该公司要求各供电局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获取辖区“低保户”和“五保户”名单及相关重要信息,并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详细名单进行现场核查并建立专门档案,做好“低保户”和“五保户”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动态完善相关信息、更新营销系统基础数据;同时发放宣传折页、放置展板、电话咨询等方式做好阶梯电价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尤其做好“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使用手续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