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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焦立坤)汽车行业备受诟病的生产资质“终身制”将被打破。工信部官网昨日公布称,已于近日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决定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
该《通知》对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提出四大管理新规,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通知》具体解释说,对于已经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注销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于(以下简称《公告》)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实行为期2年的特别公示管理(新建企业除外),要求其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有关企业的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
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其中,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2年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生产企业。
另外三条管理新规分别是:一是按照分级管理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二是企业退出与促进企业转型相结合;三是对于没有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建设,或不能持续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生产准入管理规定等方面要求的企业,应当限期整改。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有一批企业多年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其生存十分困难,更谈不上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