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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李焕前)“准中学”的规划用地,居然被人私下售卖、抢建起一栋栋高楼……兴宁区政府近日组织国土、规划、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近千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位于鸡村三、九组白鹤岭西面、占地约3000平方米的20栋违法建筑(含在建或地基)依法进行拆除。
据了解,早在两年前,政府就对这块地发出了征地公告,并在今年办好了征用手续,准备在此兴建第五十二中学,用来安排附近澳华花园、橘子郡等几大社区孩子入学。由于利益驱动,少数居民私下将地分割、出售给不知情的外地人,让他们在此建房、抢种。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兴宁大队通过“卫星图斑”发现这一违法情况后,于4月份依程序下发了自行拆除所建建(构)筑物通知,但无人拆除。这些“抢种房”被拆除后,政府部门表示将会尽快动工兴建五十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