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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 异地婚姻登记有望实现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09: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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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民政部宣布,截至今年6月底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目前,民政部已初步建立中央级婚姻登记数据中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立省级婚姻登记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

  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意味着手工办理婚姻登记的时代终结,同时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审查,可以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需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实现全国联网后,民政部将积极争取、推动立法改革,探索打破在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限制,为流动人口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便利,让新婚人群可以更加自主地选择步入婚姻殿堂的城市和地点。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积极推动与法院系统判决、调解离婚信息,与外交部门境外办理婚姻信息及港澳台地区婚姻信息的查询、交换和共享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全国公民婚姻状况数据库”建设工作。

  按照要求,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种情况可查婚登信息

  (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三)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四)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查询当事人的婚姻信息。(记者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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