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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年部分小区将设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7日 1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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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明年全面推广垃圾分类,目前已在500个机关单位居民小区等试行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据《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规定,从2012年起,在深圳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今年首选500个机关、单位、居民小区、餐馆等率先实施,明年开始逐步在全市推广。

  厨余垃圾处理为工作重点

  据悉,《实施方案》已于今年4月底获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根据《实施方案》,深圳市现阶段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俗称“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俗称“干垃圾”)等四类,远期再根据实施效果进一步细化。此次垃圾分类将以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为工作重点,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2015年深圳市力争实现人均垃圾产生量“零增长”,原生混合垃圾“零填埋”,有效解决填埋场的臭气问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100%,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40%,有害垃圾安全处理率达到100%。居民小区设资源回收服务站《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建立废包装材料、废旧电器、废电池等领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制造商回收处理报废产品,鼓励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严格执行“限塑令”等。

  根据《实施方案》,深圳市将进一步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公共区域应按照标准配置可回收物贮存设施,居民小区设立具有垃圾减量分类咨询、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预约回收服务等功能的资源回收服务站。此外,部分居民小区将设置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直接处理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未设置处理设施的小区厨余垃圾将由专用车辆统一运至大型餐厨垃圾设施集中资源化处理。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由获得许可的单位单独收运处理;有害垃圾使用专门容器收集,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引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详细制定了推广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计划,除了通过新闻媒体普及分类知识,还将编写鹏城市民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指导手册,编制幼儿园、中小学垃圾减量分类教材,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孩子“教育”带动父母,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片区,号召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减量分类活动中来。

  记者还了解到,深圳推行垃圾分类,将以“政府主导、社区组织、企业参与、全民动员”为主导原则,此前已选定天安高尔夫花园、万科金色家园和塘朗雅苑等小区作为试点。从5月开始,垃圾减量分类活动已在500个机关、单位、居民小区、餐馆等率先实施,其中福田、罗湖、南山区各负责60个,宝安、龙岗区各负责70个,盐田区、坪山新区、光明新区各负责30个,龙华、大鹏新区各负责20个,明年开始逐步在全市推广。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近期将组织相关媒体对已实施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考察。(记者 张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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