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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巧借涉水险应对发动机受损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0日 08: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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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暴雨导致北京地区数万辆机动车受损,损失金额过亿元。北京保监局多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做好汛期保险服务工作,并加强救援防灾及保险知识宣传。同时,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提醒车主,应借助涉水险来实现发动机受损保障。

  截至7月26日24时,在京保险公司共接到机动车辆保险报案3.7万件,估损金额约3.4亿元,车辆救援、维修、理赔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北京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应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并组织4S店、修理厂及其他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灾害预警提示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其中,车辆受损如何获得保险赔付成为宣传的一大重点。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专门编辑了“雨季机动车辆驾驶与维修及保险理赔常识”问答,宣传相关内容。在解答“车辆涉水的损失由哪些车险险种"买单"时表示,车辆无论是在停放还是在行驶中,因暴雨所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的电子仪表等损失,由车损险进行赔付。发动机因进水及二次启动所导致的发动机受损,由发动机涉水损失险进行赔付。

  目前,市场上普遍销售的车损险将发动机受损列为除外责任。这是考虑消费者对车辆风险保障的需求不同而设计的。发动机涉水受损将通过发动机涉水损失险获得赔付,车辆发动机在停放时被水淹、行驶中过积水处熄火或被淹熄火后二次启动等情形均可获得赔付。不过,如果车主在投保发动机涉水损失险时未附加不计免赔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免赔率。

  目前,市场上专业车险公司天平保险销售的车损险包含了涉水责任且涉水责任不计免赔额,还增加了自燃、动物侵扰责任、全车盗抢险不设20%绝对免赔率等内容。

  针对此次暴雨,北京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确保接报案电话24小时畅通,简化索赔流程和材料,加快对受灾车辆的救援处置,被保险人自行施救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据了解,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车辆受损,车主无需提供气象证明;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报案,可不受48小时报案时间的限制;可不提供保单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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