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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长效机制 推进废弃电器处理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0日 1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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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实施。这对于家电业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颇具紧迫性。

  新实施的《办法》针对国内销售的电器,对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回收处理基金,征收标准为彩电13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空调7元/台。同时,对拆解企业采取补贴政策,由该基金给予彩电、电脑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和空调35元/台的定额补贴。

  我们根据《办法》对生产企业的征收标准和对拆解企业的补贴标准进行对比,空调、洗衣机补贴标准是征收标准的5倍,冰箱是6倍,彩电是6.5倍。一般情况,家电的使用寿命为10年左右。2011年我国空调、冰箱、洗衣机的内销量是10年前的5至6倍,也就是说,如果2012年淘汰的空调、冰箱和洗衣机全部由拆解企业回收,那么该笔基金基本可以全部覆盖对拆解企业的补贴,但2011年我国电视内销量是10年前电视内销量的2倍左右,而补贴标准是征收标准的6.5倍,那么如果废旧电视全部由拆解企业回收,征收费用只能满足30%的补贴。产生此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电视进入我国居民家庭较早,2000年我国电视的每百户拥有量已接近100台,而空调的每百户拥有量尚不足20台,电视正处在一个大量更新换代时期。我们判断,今后电视征收标准有可能会提高,而我国电视生产企业利润较低,这将会直接导致电视生产企业利润率下降,这样下去征收难度可能会增加。

  我们认为,未来解决办法主要是通过扩大拆解企业规模,降低拆解成本,同时采取措施,使大量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到拆解企业中来,形成一个良性的正向循环。唯有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才能更有效更持久地推进废弃电器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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