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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对外劳务合作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推动中国对外劳务合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了“对外劳务合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全过程监管以及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架构;二是严格经营资格管理,提高了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和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防范备用金的标准,并授权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三是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外派企业和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规范经营行为;四是严厉打击非法外派,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五是加强政府服务和管理。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30日在由商务部等部门召开的贯彻落实条例全国电视电话会上表示,相关部门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继续深化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条例和改革需要,建立全国对外劳务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同时抓紧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随着中国“走出去”规模的扩大,中国在境外的各类投资合作人员不断增加。截至目前,中国已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09万人次,遍及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在外劳务人员每年汇回或带回的外汇收入超过40亿美元,400多万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因此得到改善。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总体发展良好的同时,也存在着境外突发事件增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