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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营改增”10月1日起正式运行 4万纳税户将减负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1日 1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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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7月31日专电(记者 葛如江 张紫赟)“听说安徽也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了,那我们软件公司到底执行多少的税率?”自安徽纳入“营改增”扩大试点范围后,这句话便成了安徽相关企业间讨论的热门话题。

  据安徽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而增值税可以扣除经营进项成本,所以“营改增”降低了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了企业发展能力,从制度上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更科学、也更合理。原则上,安徽营改增试点将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

  “根据摸底情况,纳入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有46000余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有2643户。”安徽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安徽各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信息整理及移交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将大力促进安徽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据介绍,2011年安徽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3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进一步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

  针对地方政府税收减少的担忧,专家分析指出,虽然短时间内,由于企业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有所下降,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营改增”将会为地方吸引更多的投资进入。更重要的是,将减轻试点行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

  根据安徽部署,安徽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基本依上海的“1+6”模式进行,“1”是指交通运输业,“6”是指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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