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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护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B类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8月3日起调整本基金B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的原赎回费率为0,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 < 30日
0.75%
T ≥ 30日
0%
即自2012年8月3日起,赎回本基金B类份额的持有人,且其持有期不满30日的,需按其赎回金额的0.75%承担赎回费。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5月8日披露的《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及2012年8月1日披露的《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基金份额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金B类份额自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8月2日期间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对于此前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因其持有期限大于30日,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
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vip-funds.com,www.gtja-allianz.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