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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符合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在2012年10月8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资金。7月26日,记者自兰州市商务局获悉,我市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最高为每辆车18000元。
据悉,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补贴标准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二是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三是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