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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省政府决定,从今日起,对3条因为收费标准调整导致“部分区间收费额提高”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韶赣高速、江肇高速、广园快速二三期)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
此前,广东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部分路段“不降反升”,车主强烈不满,媒体也发出质疑声音。对于广东的公路收费整顿,交通部不久前下来检查指导,在总体肯定的基础上,车主和媒体的意见,他们应该是听到了的!
对于因收费标准调整而导致收费额提高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为什么省政府要求恢复原收费标准?这是因为整顿公路收费的根本原因就是公路收费过高!降低公路收费,降低物流成本,还利于民,应该成为统领公路收费整顿的根本指导思想,绝没有“不降反涨”的道理!
眼下公路收费的暴利,已成为众矢之的,由此国务院才部署开展全国清理整顿。国务院一再强调是针对“收费过高”、“设站过密”进行整顿。广东省委主要领导也明确要求研究如何取消公路收费。这说明,公路“过高”、“过密”的收费已经完全背离了“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到了非动刀不可的地步。
但是,正如省委领导一再指出的那样,改革的阻力总是来自既得利益集团。如此明确的收费公路整顿目标,到了具体执行的公路部门,就变成了“收费项目有1/4下降”,变成了“部分区间收费额因取整而提高”,变成了某些路段的“不降反涨”,甚至公开向社会宣称“不要以为整顿收费就是降价”!
对于老百姓的降价要求,有人总是耍太极,一再拖延,反映出某些收费公路设法维持经营暴利,甚至“收费不还贷”、“还贷结束不停止收费”、“变非经营为经营”、“尽量提高收费标准”、“挖空心思延长收费期限”的立场,这是对抗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抗《公路法》的既得利益集团的立场,是必然要被深化改革的浪潮所打破的!
现在省政府的决定,鲜明地显示了坚持改革的“壮士断臂”决心。我们的物价、公路部门难道还要坚持做那个被利益集团拖着而动不了的“臂”?在省政府先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恢复原收费标准”的示范作用下,你们应该尽快让所有因为收费标准调整而导致收费额提高的高速公路恢复原收费标准。 王则楚 (作者是省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