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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讯(记者 齐亚琼 实习生 沈立平)停滞多年后,今年起,我省要实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覆盖。
昨天下午,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红瑜的话来说,“这是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首次大会”。
10年前我省就进行了试点,然而从2003年至2010年,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都处于停滞状态,近10年来省政府尚未批准一个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今年起,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重新“开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工作,我省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覆盖。安阳、三门峡、信阳、商丘市政府,今年要在原有的部分市、县(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础上,再拟定1~2个县(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上报。郑州、洛阳、濮阳、鹤壁、焦作、新乡、南阳、平顶山、许昌、漯河、周口、开封、驻马店、济源市政府,今年要实现零突破,至少拟定一个县(市)或者省辖市城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上报。
陈红瑜说,我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市屈指可数,而全国有1125个,江苏省有11个,即使和中部六省相比,我省也远远落在湖北和安徽之后。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涉及部门之间的执法职权调整,必须经省政府审批,否则就会造成越权执法。
词条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指依法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
它能使直接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处罚权相对集中于一个部门,多支队伍执法变成一支队伍执法,有效地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问题,较好地克服执法扰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