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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沙岭(媒体人)
8月1日,卫生部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要实行医患双方签署协议书制度,患者入院时要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将纳入病案管理。有公立医院人士表示,此举实施后,对备受公众诟病的“收红包”现象可得到有效遏制。(8月2日《新京报》)
指望双向签字就能“有效遏制”收红包现象?不知道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说起来这些年不少地方医院系统也搞过不少“签字拒收红包”的活动,结果怎么样?医疗系统这种“潜规则”依然非常顽固地存活着,反倒是很多“签名承诺”沦为了走过场的形式,徒留下浓浓的作秀味道。
中国是一个特别看重道德约束的国度,很多人总愿意用道德的高调,替代制度的兜底。于是可以看到,“签字承诺”的事儿特别多,签名抵制网络谣言、签名考试不作弊、签名不用地沟油、签名要安全生产、签名不污染环境……本来签签名也没有什么坏处,起码还可以练练字嘛,问题是如果一边签名,另一边心里头缺少了信仰、不懂得敬畏,“签名”就会沦为“演戏”,做做样子而已。
对于管理者来说,费心费力地惩戒违规者,可能远远没有摆下来一摞“承诺书”,从形式上看更有成就感。可糟糕的是,本来就是起码的职业要求,违反了就该被惩罚的,这么一签名倒好,好像具有了很高的道德优越感,心灵与行动两层皮,大家都觉得无所谓,习以为常地视为常态,这反而会制造群体性虚伪。笔者想反问的是:如果医生没有签字,收取红包就不必被惩戒吗?如果医生签了字,收取红包了你难道还能以“承诺书”之名令其“罪加一等”吗?而对于基于自我保护主动送红包的患者,又能如何呢?
公立医院聘用医务人员,本身便以医院的名义向社会各界做出了“承诺”,现在又指望用一张又一张的纸来加盖补丁,尤其还要以卫生部之名,在大大小小的公立医院都要搞。可签字需要时间,协议书存档需要纸张……成本这么大,如果不能确保收益足够好,全面推广还是再慎重一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