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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车险可现场赔付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4日 0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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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苗慧 实习记者康志红)昨天,记者从北京保监局网站得到消息,北京保险业对“7·21”特大自然灾害机动车辆保险理赔除遵守此前已做承诺外,对于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案件,可实行现场定损、现场赔付。同时保监局要求各险企落实“首问负责制”,避免因处理不当引发的重复投诉或群访群诉。

  北京保监局强调,对于投诉中反映保险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未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保险定损争议、个别合理损失不予赔付、公司投诉处理不及时、推诿敷衍等问题,要求各公司及时纠正。同时要求落实“首问负责制”,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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