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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不”硬性规定严把保障房项目选址关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5日 0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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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了使保障房真正方便低收入群体,避免保障房空置,该厅对保障房选址进行了“三不”硬性规定,并明确要求廉租房应主要布局在城市中心城区。

  河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要求在保障房项目实施中做到“三不”,即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基础设施配套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审批;对基础设施配套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预售手续,并明确要求,廉租房主要布局在省辖市、县(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中心城区安排规模不低于当地年度任务总量的40%。

  据了解,河南要求在新开工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按照10%的比例配建保障房。

  河南省房地产商业协会副会长赵进京说,目前来看,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效果比较好,因为开发商是按市场需求来建房的,他不可能把房子建在没人愿意住的地方,因此,政府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减免一些税费等鼓励开发商配建保障房。

  据了解,在2009年和2010年时,由于相关制度设计还不够完善,河南部分地区由于保障房选址偏远、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造成了廉租房空置率过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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