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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取代刘翔成体坛广告天王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0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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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北京奥运会之前,刘翔和姚明是中国体育两个标志性人物,第一速度和第一高度在商业领域最得宠,其中,在雅典奥运会夺金的刘翔是毫无争议的“代言王”。但从2011年开始,林丹就取代了刘翔成为中国体坛的广告天王。

  穿李宁、喝红牛、开雪铁龙、嚼绿箭口香糖——你能在广告中知道林丹的衣食住行。而能够在国家一级电视台广告时间攻城拔寨的体育明星,才算得上是奥运富豪。有权威媒体给出数据,林丹全年的奖金收入不过22万美元,但林丹全年的广告收入应在200万美元以上,广告代言和其他商业活动的收入,占到林丹全年总收入90%以上。

  根据福布斯排行榜公布的数据,林丹2007年的收入是170万元,到了2008年后,立即飙升至1250万元。林丹的收入剧增,大部分来源于广告,而他成为广告商的宠儿,其关键节点正是在于北京奥运会羽毛球男单夺冠。

  据业内人士透露,企业在挑选奥运明星做形象代言人时,会寻找那些还没有被过度开发的对象,力图以最少的花费获得最大的商业价值。在这点上,大企业的前瞻性和敏锐度会让人惊奇,比如耐克早在姚明10多岁的时候就瞄上了他,还有可口可乐在雅典奥运会前就与刘翔签约,当时每年费用仅为几十万元。

  中国品牌研究院跟踪调查发现,举重、摔跤、柔道、射击、皮划艇、跆拳道等项目的冠军都很少成为代言人,而体操、跳水、乒乓球等项目的冠军则是众多企业追逐的目标。由此可见,优势项目+形象良好基本是成为广告商宠儿的必要条件。2011年,林丹作为已集各项大赛冠军于一身的全满贯选手,对外塑造出一个“超级丹”的无敌形象,而在2010年底,他更与相恋多年的队友谢杏芳完婚,赚尽情深义重的口碑。 (中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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