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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员助“黑屠宰点”制售病死猪肉 嫌疑人昨被诉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09: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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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执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一案,昨天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卜财武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卜财武原是光明街道办事处执法协管员,负责光明街道南片区的对私设屠宰场(点)、非法屠宰畜禽行为的查处工作。2010年11月,光明执法队查处了钟文广(另案处理)的一处专门私宰死、病、残猪的私宰场。事后,钟文广找到潘健(另案处理)说情,要其给予关照,并承诺会感谢他。潘健多次暗示下属人员张广业(另案处理)、被告人卜财武对其关照。卜财武与钟文广谈好按每月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好处费。卜财武先后4次参与查处钟文广私宰点行动,并在每次行动前给其通风报信,使钟文广逃避查处并将正在屠宰的死、病、残猪转移。

  据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对在屠宰场内提取到的该屠宰场的账本进行鉴定:出售的猪肉共计233437斤,金额共计人民币735265.70元;收取加工死猪982条,金额共计人民币19810元。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现场查获的猪肉样本进行了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大肠菌群、磺胺类超标;口蹄疫病毒、圆环病毒、高致病性蓝耳病毒呈阳性。

  另查明被告人卜财武在履行职务查处私设屠宰场和非法屠宰禽畜的过程中,多次接受钟文广的吃请,分别收受好处费人民币8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卜财武无视国家法律,作为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应对被告人卜财武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据了解,同时涉嫌此案的光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原队长潘健将于近日在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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