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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咋定位?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0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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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见习记者 董兢

  思忖再三,家住武昌区积玉桥的刘女士还是花13万元买了个二手地下车位,尽管她还没买车。“以后价格会越来越贵,拿着钱都不一定租得到!”刘女士说。

  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长,停车难、停车贵日益加剧。数据显示,今年年初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20万辆,2011年平均月增1.2万辆。大多数小区车位比仅为1∶3,即使是达到了1∶1的高档住宅小区,车位也因“双车户”的增多而显得捉襟见肘。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为车所累、为停车担忧。

  名为购买 实为长租

  对于多数业主来说,买车位不像买房,付了钱就可以终身拥有。

  刘女士拿到的车位销售合同中,明确写着本车位无法办理产权、车位使用有效期为50年、遇到战争或灾害时国家可以无偿征用等条款。这样的规定让刘女士心里很不踏实,尽管多数小区都是如此。

  地下车位分两类:一类是报建时就已在规划上注明是地下车位;一类是以人防工程名义报建,但实际作为车位使用。后者占大多数。

  武汉市人防办总工程师余新建介绍,小区开发商有义务按一定比例修建人防工程。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防工程,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开发商将人防工程的使用方案报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取得有效期为两年的《人防工程使用证》。

  和全国多数城市一样,武汉市的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武汉市房产局产权管理处副处长谢诗伟说,《物权法》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业主买的实际上是车位的长期使用权,通过续租的方式使得租赁期限长达70年。

  尽管人防车位不能卖,但很多开发商仍是“只卖不租”,约定使用期从20年到70年不等。一位售楼人员说,“卖”车位便于资金快速回笼。

  垄断的场地租金

  相比于长期租赁的一次性支付,短期的车位租金也让很多业主叫苦连天。

  按规定,武汉市住宅区内车辆停泊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室内80元/月,上浮一般不超过20%,用于维护停车场地的设备设施,支付相关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但这只是停车费用的一小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场地租金,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产权人说了算,业主与物业公司约定。“开发商总是处于强势地位,他说多少是多少。”普提金小区的业主袁先生抱怨道。据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地下停车月租550元,其中停泊服务费96元,为80元加上20%的上浮,余下454元均为场地租金。

  余新建说,根据人防工程平时“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原则,开发商“近水楼台先得月”。但小区交付给业主使用后,人防工程是属于开发商所有还是全体业主,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开发商把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公摊面积内,或者把其建造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人防工程就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人防车位具有公益性

  小区停车费居高不下,令管理部门十分头痛。武汉市物价局房产价格管理处的裴文娟坦言,这些年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该局做了大量调研,正在制定新政,规范地下车位的价格。

  余新建认为,人防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公共设施,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服务社会、造福老百姓,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收费不能按市场价。他建议人防车位可以在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前提下,实行摇号购买或轮流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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