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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7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卫生部、国务院医改办、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将从三个层面拓展深化:大力推动试点城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一批通过改革试点取得成熟经验的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2012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都要启动破除“以药补医”的探索,通过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完善补偿机制。通知提出,要继续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改革探索,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在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面,通知明确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综合改革。
通知提出向全国推广的政策措施:一是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推进医院内部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的科学化设置;二是通过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加强规划调控,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四是通过加强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