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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的发展经验表明,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要求。
对于“中等收入者”,目前还没有明确界定标准。按世界银行的标准换算,国家统计局将年收入在6万元—50万元之间的家庭列入中等收入家庭范畴。据一些学者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较低,距离占多数的目标还有不小距离。为此,要从多方面给力。
提升劳动者技能。一般来讲,复杂劳动收入高于简单劳动,创造性劳动收入高于重复性劳动。目前,我国大量劳动者从事的是知识和技术含量较低的简单劳动、重复劳动。必须通过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增加劳动的知识含量和创造性,使劳动者增加收入,步入中等收入者行列。特别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低技能“蓝领”成为高技能人才。
鼓励自主创业。创业是创造和积累财富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先富起来的人,很多都是创业者。但总的看,我国目前自主创业人数少、比例偏低。应鼓励人们勤劳创业、实业致富,完善税收优惠、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完善社会保障。有人说,“一套房子压垮一个中产”。当前,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使工薪阶层背负巨大生活压力,制约了中等收入群体的增长。应切实加强房价调控,深化教育、医药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使人们从“住房难”、“看病贵”等困境中解脱出来。
增加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比重不到3%,主要是利息、出租房屋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所得。应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民财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拆迁、征地等过程中确保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此外,还应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对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说,促进合理、充分的社会流动,比经济方面的支持更加重要。应该深化户籍改革、打破身份壁垒,促进教育、就业公平,使低收入群体有平等的机会实现向上攀升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