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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即时新闻发布会通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月均800元)以下提高到15600元(月均1300元)以下,增幅达62.5%,预计将新增2.35万户家庭可通过廉租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此次调整是广州市继2010年5月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后的第二次调整。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易松翠介绍,2007年底,广州市通过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三种方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至今已累计对4928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2010年5月,广州市对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由768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以下。
对提高收入线标准后新增加的保障对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9600—15600元的家庭),广州市主要通过发放补贴的方式助其租房解决住房困难。发放租赁补贴的标准按照现行规定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681—9600元的档次标准计发。以一个三口之家无房户为例,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属于9600—15600元的家庭,政府每月补贴金额为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