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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今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两则借款纠纷诉讼,金额高达1.5亿元,这对于本就陷入亏损的亚星化学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主营业务不佳,又陷入多起借款纠纷,亚星化学未来的路恐不好走。
公告称,亚星化学于2012年8月7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下达的《民事诉状》、《民事裁定书》、《传票》。
诉讼请求为,判令亚星化学偿还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1亿元的相应欠息、罚息直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判令亚星集团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公告还表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亚星化学、亚星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1 亿元借款合同纠纷给予裁定,冻结公司、亚星集团的银行存款1 亿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要求亚星化学于2012 年9 月12 日上午10 时40 分,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0317 室),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应诉。
此案源于2009 年8 月3 日,华夏银行与亚星化学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华夏银行为公司贷款1 亿元,贷款期限为3 年,自2009 年8 月3 日至2012年8 月3 日,亚星集团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状》、《民事裁定书》和《传票》,是因为公司因上述贷款产生的借款合同纠纷。
同时,公司于同日接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公司下达的《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亚星化学、亚星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人民币5千万元借款合同纠纷给予裁定,冻结公司、亚星集团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千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实际上,自2010年以来,亚星化学多次遭到监管机构处罚,处罚的原因多是因为与第一大股东亚星集团之间关联占款。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亚星化学直接向亚星集团划转资金累计13亿余元,亚星集团也直接向亚星化学划转资金累计13亿余元。对于上述资金往来事项,亚星化学未进行账务处理,未按规定履行临时信披义务,也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
此外,今年以来,亚星化学陷入多起借款纠纷。
亚星化学称,今年6月5日,亚星化学还曾披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亚星集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对亚星集团与深圳市百丽投资有限公司1亿元借款合同纠纷给予裁定;在裁定书中,百丽投资申请财产保全,亚星集团的四处土地使用权和一处房产以及亚星置业100%股权被冻结;亚星集团和亚星化学的相当于借款额度的银行存款也被冻结。
除了多起借款纠纷,让亚星化学头疼不已的还有不断下滑的业绩。
亚星化学的主营业务氯化聚乙烯,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净利润分别为-1.44亿元, -8534.58万元和-6633.66万元;而2012年的半年报业绩预告显示,期内公司净利润亏损8772.71万元。
有分析师认为,亚星化学今年扭亏为盈的希望不大,主营业务或连续四年亏损。
面对多起债务和不断亏损的业绩,亚星化学该如何走出困境?《证券日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