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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艳云 严政)中国石油8月10日晚公告,公司于2012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993 号《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告称,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中国石油8月10日报收9.00元,下跌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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