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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冯其予报道:日前,在介绍《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新闻办发布会上,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表示,我国民航对于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实际上都是一视同仁,按照国务院出台的36条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民航局提出了许多具体办法,并且在相应的某些方面还给予民营航空积极的协调支持。
近年来,民间投资在民用航空领域增长迅速,已经进入了除空管以外的所有领域。2005年、2010年,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民航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各种门槛限制,对各类所有制民用航空企业实行同等待遇,既打破了针对民间资本的“玻璃门”,又拆除了“弹簧门”,极大激发了民间资本投资热情。
在公共航空运输领域,我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航空公司总计46家,其中,民营及民营控股航空公司已达10家。这中间,有3家民营航空公司是在今年成立的。“新36条”发布后,新设民营航空公司吸引民间资本达15亿元。
在通用航空领域,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有140家,其中民营企业103家,占73.6%。2010年新成立民营通用航空8家,2011年新成立17家,今年上半年新成立16家。
在航空专业人才培养领域,中国民航从仅有的1家局属飞行学校,发展到现在的10家,其中一半是民营投资。
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领域,全国约14000家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中,民营企业占75%。
截至2011年底,民航企业改制上市融资吸引民间资本212亿元,带动资产增加470亿元。
民航局在关键资源上对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航空企业给予积极扶持,努力改善经营环境,推动其大跨步向前迈进。
一定的机队规模,是保证航空公司搭建航线网络、提高市场份额的前提和基础。为促进民营航空企业发展,民航局对其飞机引进给予大力支持。民营航空企业中,飞机引进速度年均增长最快的达到165%,最低的为20%,远高于行业平均增速。
各民营航空运输企业在国内航线航班密度及航线网络覆盖范围上已初具规模。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21个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机场的航线,基本都有民营航空运输企业运营。民营航空公司经营国内255条航线,每周安排4351个航班;经营港澳台地区及国际航线19条,每周179个航班。
“十一五”以来,通过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给予民营航空企业和民营资本参股的民航企业各类补贴合计达57亿元。近3年来,民营航空公司的旅客运输量等主要生产指标,增速高于全行业的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左右;资产规模、主营收入年均增长比国有航空公司分别高出63个和3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