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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数百商户被指 销售山寨轩尼诗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5日 0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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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牛思远 实习生/陈思勤)日前,知名洋酒品牌轩尼诗状告广州14家商户长期大量销售侵权酒类产品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轩尼诗称,这些商户在中国销售的轩尼诗假酒已严重影响到其在中国市场的销售,要求被诉商户停止经营侵权产品,并支付侵权赔偿金8万、合理开支损失3.14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600余商户遭起诉

  据媒体报道,此次被起诉的商户都是从事酒类批发、零售企业。轩尼诗公司委托代理人广东德良律师事务所的姜开锋称,于今年5月10日从该商户处公证购买了“侵权产品”,经其授权鉴定人鉴定,为假冒其商标产品。

  这些商户的代理人、花都酒类协会前会长何小康透露, 据不完全统计,花都就有67家商户被起诉,广州白云区涉案170多家,全广州市涉案600多家,番禺、从化、增城区域情况不明。

  有商户表示,此前的几次庭审中,大部分商户被索赔的金额在10万左右,但是有部分商户被索赔金额高达80万元,引起现场一片哗然。轩尼诗方面则对此以“笔误”为由不予解释。

  轩尼诗被反指“调包”证物在庭审现场,法官开启轩尼诗公司提供的公证商品证据后,所有商品均为容量1L的一款轩尼诗酒。在承认发票真实性的同时,出庭商户矢口否认该公证酒出自其手,反指轩尼诗“调包”,并称怀疑轩尼诗方面的起诉动机。

  轩尼诗方面提供的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的公证书称,轩尼诗公司委托代理人贾凡向海珠公证处申请对其在有关商店购买商品的行为保全证据,并办理公证。5月10日,海珠区公证员与贾凡一起前往花都区一商店,在公证员张星和曾文祥的监督下,贾凡现金够买商品,并取得发票一张。此后,贾凡将商品交由公证员保管,公证员现场对商店门面和情况进行拍摄。

  何小康认为,轩尼诗做法属于“钓鱼”取证。其在法庭上质疑,轩尼诗方面买酒均是一个人进店,并无公证员和公证人员,也没有当场记录,保存物也没有现场获双方确认。他进一步称,酒类的管理执法权在酒类专利局、工商局打假办,商标侵权执法权在商标局,但保存物只有公证处的封条,不应采纳。

  据悉,目前花都被诉商户已经联合签名向广东和广州工商局等部门提交联名投诉举报信,请求判定轩尼诗方面取证不合法,并为此请求白云区人民法院拖延判决。

  无中文标识8成涉假

  对于商户“钓鱼”取证的指责,姜开锋辩称,轩尼诗方面此前对商户背景进行过详细了解,获悉被诉商户存在销售侵权品牌的行为,随后才进行购买取证。

  姜开锋表示,上海的铭轩酒业是轩尼诗中国的唯一销售公司,在中国市场正规渠道销售的轩尼诗都有该公司的标识。按照中国的法律,市场上销售的外文标识的洋酒必须要有中文标识,否则一律视为假酒。而轩尼诗方面现在发现很多外文版轩尼诗,这其中约80%是假冒的,20%是走私的。

  据姜开锋称,轩尼诗的此类调查和起诉目前已经在全国各地开始,还将进一步推进。对于目前全国有多少商户涉入,其以“正在证据保全过程中”为由,表示不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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