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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电商价格战是否违法需执法单位调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11: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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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16日电 商务部今日(16日)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我国商务运行情况。对于电商价格战是否违法的提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几家电子商务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是需要由相关执法单位依法调查取证后方可作出判断的。

  京东商城、国美电器、苏宁电器之间的价格大战于8月15日正式打响,引发各界热议。有媒体提问时称:“从这三家电商的表态来看这似乎不是一场良性的竞争,同时京东宣称毛利率经营是否已经触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这场战争真的能够分出胜负的话,获胜的一方是否有可能成为一种垄断?”

  对此,沈丹阳表示,我们判断这场所谓的“价格战”是否违法,是需要有法律法规做依据的。

  沈丹阳介绍了现在与降价促销相关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具有市场额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沈丹阳表示,大家可以通过这几个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作出判断,几家电子商务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是需要由相关执法单位,比如说价格主管部门、工商执法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来依法调查取证后方可作出判断的。(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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