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订单编号:246643848979595
我的订单没显示超卖 无法接受你们单方面的说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我既然成功付款成功拍下了你们的产品 就等于这笔交易成交了 现在那么多天后你们才说超卖 早前不说 当天不说 现在发信息来说系统漏洞
太没诚意了 电话打不通 客服不回复 不给我发货 ...
请按你们所承诺的去执行我的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