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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皓:关于银监会发布银行理财新规的思考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29日 16: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央视网

专栏介绍

宏皓

宏皓

专栏作家

原名章强。著名金融学家﹑融资专家,北京交通大学客座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国金融智库首席金融学家、政府、上市公司融资顾问,中经产业基金理事会秘书长。

  近日,银监会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理财业务投资运作,防范化解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 银监会对理财产品投资监管再出重拳。于是引发了周三银行股的暴跌,与“国五条”细则落地颁布的双重效应带动了股市一轮大幅下挫。

  近年来,银行理财成为焦点:华夏银行“员工私卖理财产品”,建设银行理财产品暴出“巨亏门”,前两天深圳农行一支行行长推荐的私募产品又出现“飞单”。前一阵外资银行因“理财产品”大拆招牌之后,中资银行也步外资银行后尘,开始用“理财产品”毁中资银行招牌。

  现任证监会主席,前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指出,目前银行发行的“资金池”运作的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他在 2012年10月12日曾撰文讨论“影子银行”问题,指出银行业的财富管理(以理财产品为主)蕴含较大风险,尤其是“资金池”运作的产品,银行采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产品的兑付,本质上是“骗局”。

  再来看看这神秘的“资金池“。资金池实际上就是银行进行短借长贷。以银行和信托合作为例,以高息长期贷款给风险较高类的项目(假设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再以3%-4%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向客户发行理财产品,这样银行和信托可以从中获取6%-7%的利息。由于融资类项目的投资期限通常在1年以上,因此可以预见这类产品将会拉长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投资期限。

  目前,国内的银行将自己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做成了“资金池”,几乎每天都发行新的产品,募集资金,同时每天又兑付到期的产品。银行虽然也强调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但实际上,银行是用自己的信誉担保了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通过“资金池”,银行将期限只有几个月的理财资金投向了两三年期限的高收益产品,在承担了兑付风险的同时,也截留了大部分的利息收入。这种理财实际上已经是变相高息存款,各期产品之间没有“相互隔离”,投资者分不清自己的资金投到哪儿去了,后期是如何管理的,实际收益率如何。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已经和发行环节相脱离。银行可以发新产品去兑付旧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肖钢称之为“庞氏骗局”。投资者在网上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池中的每一款理财产品也都从来没明确显示是投向哪里。这也就是这次银监会发布的通知中要求“每款产品要求单建表”的真实原因。

  其实,银行理财骗局的背后是利益诱惑:首先是银行对高额代理发行产品手续费的诱惑,越是风险高的产品,手续代理费用越高,这是行业的潜规则;其次,是银行员工对高额‘绩效’工资的诱惑,越是风险高的产品,营销的绩效工资越高,这是诱惑员工大力营销高风险产品的主要动因;最后,“高额收益率”是对投资人的诱惑,所有的骗局其实很简单,受骗人总是“贪便宜”,在高利益的诱惑下最终落入圈套中。

  理财产品与存款的性质不一样。存款是客户把钱“借”给银行,只要银行不倒闭,银行就必须按照存单上的利率和期限“偿还”本金和利息。但理财是银行帮助投资者“打理”资产,从法律上说,这笔投资不论最终是盈还是亏,结果都由客户承担,银行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是根据业绩收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但长期以来,由于银行发行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都能如期兑付,客户把它当作另一种形式的定期存款,无非是“存款”的起点高一些(比如5万元),不能提前支取而已。

  银行除了销售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还在柜台上出售其它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银行代销这些产品的时候充当了中介职能,主要负责产品推介和划款等事项,赚取代理手续费。最常见的代销产品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保险产品,这类产品与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不一样,即使出现了亏损或者出了问题,投资者一般也不会去找银行的麻烦。

  在银行储蓄存款实际负利率的背景下,近几年,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由于收益率较高,销售异常火爆,特别是信托产品成为投资“新宠”,所以在“华夏银行事件”中,不少媒体都误把“中鼎财富一号”当作信托产品。

  近两三年来,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PE产品也是一种理财产品,PE公司募集的资金只能用于股权投资,主要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成长性的企业,如果一切顺利,则收益相当可观,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回报都有可能。但总体上风险很大、期限较长,所以机构测算出来的“预计收益率”和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相比,很难有保证。从监管层面看,目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不是持牌金融机构,不受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且准入门槛低,大多数PE公司属私人开设,良莠不齐,如果项目出现问题,很可能出现人去楼空的现象。

  同时,各类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的眼花缭乱的私募股权基金的产品与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起在混淆投资者的视听。在今年1月底银监会已经明令禁止银行代销PE产品,以免误导投资者。当时银监会并未发出严查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的通知,因此当时并未影响银行自己的理财产品的销售。

  早在2011年银监会曾经召开理财业务会议时曾批评当时理财市场出现的乱象、恶性竞争,并点出了六项违规操作,要求商业银行立即整改。但这两年来理财产品亏损严重造成投资者不满的新闻多见诸报端,可见整改并未奏效。因此今年银监会再打组合拳治理银行理财产品乱象也在情理之中。

  2010年银监会就开始规范银信业务,2012年 12月24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这个通知的出台从根本上降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也会对投融资平台原有的融资能力和融资规模,带来一定的限制作用。政策的先后落地,表明了这次颁布的新规无疑是银监会要彻底理清银行理财的资金池业务的决心。这也倒逼着银行亟需在理财业务上转型升级。

  笔者近些年来在各大银行各地的总行分行讲课,银行的中高层管理者最愿意听的就是下一年的经济形势与银行应对,银行该如何转型升级,如何金融创新,因为一旦有金融创新就会有利用创新受到银监会的叫停违规业务。这也让银行激烈竞争中的他们苦不堪言。

  在全球经济减速的大环境下,中国经济也在减速;经济减速的结果是储蓄率下降,银行规模扩张的模式将走向没落。既然银行业的规模扩张不能持久,传统的商业银行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小,因此金融创新成为唯一出路。另外,随着储蓄率下降、养老压力的加大和跨期安全成为第一位,社会越来越需要大量有稳定收益的金融理财产品,可是中国银行的财富管理最缺的是有20年以上实践经验的金融投资专家。

  随着财富管理服务的出现和逐步发展,财富管理的专业化知识和能力将成为财富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和服务的差异性将不可避免,金融投资专家品牌因素在财富管理服务的市场竞争中将越来越重要。

  银行的转型升级之路只有一条:就是放下在垄断体制下养成的偏见,聘请外部真正有20年以上实践经验的投资专家担任银行的财富管理顾问,将优秀的金融投资专家的影响力及财富管理的专业能力与银行的财富管理业务相结合,就会大幅提高财富管理的竞争力,留住并吸引更多的高端客户,直接带来的就是客户存款和业务量的增大,增加银行的持续盈利能力。

  在流动性过剩的今天,哪家金融机构能管理好财富,大量财富必然会流向谁。私人银行的财富管理是让高端客户的财富持续稳定增值,银行未来的发展是以财富管理的能力定胜败,银行只有在真正财富管理专家的带领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此,私人银行业务应成为银行创新发展的核心,用私人银行的创新发展推动银行的转型升级,用优秀的金融投资专家品牌打造出国内优质的财富管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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