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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长春宅急送 延边分公司
投诉内容: 我委托延吉宅急送于2012年12月29日《手机5台价值19300元》延吉—沈阳 订单号0651846053.期间多次打电话询问于2013年1月10日告诉我货物丢失.之后迟迟没有答复,电话咨询也是用技术语言进行敷衍。对此事我很生气,希望有关部门重视给予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