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4月19日在新乡雅迪售后服务交旧购新420元购一组超威电池,问是大厂(即总厂)的还是小厂(即分厂)的?说“我们的电池是大厂(即总厂)的,是直接从大厂发来的”。当时感觉电池容量不足,先后于4月20日,5月18日,6月7日(电池留下检测),6月8日多次交涉,6月9日上午又去说电池没事。在我强烈要求出具“检测报告”下负责人让检员去给我开,结果到新乡西大街“超威电池总代理处”人家不给开,说“这种电池今天我给你开了没事,明天这种电池就可能坏了”。
回家上网查询电子监管码与网上信息不符,中国产品电子监管结果是生产批次是:20120113—20120312即12年1月至3月的电池。所购电池是20120410即12年4月的电池,明显不在监管范围。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联【2007】582号)中每件产品“一件一码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和第20条的规定。新乡雅迪电动车售后服务涉嫌“非法经营销售且偷税漏税、一码多用、以假充真”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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