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2年10月左右给父母在大连庄河市大商千盛百货购一长虹32寸液晶电视,于2013年3月液晶屏坏了。报到庄河售后,来人看了说得返厂。把电视拿走了,连个欠条什么都没给。过了一周打电话说是换新机了,拿回来一看,新机图像失真,颜色较以前机差得没法说,连个十多岁的小孩来了都看出来了。可是报售后,售后技术人员来了,拿个U盘下个高清视频,说是没毛病,但是估计他是看得出来硬说没毛病的。后来说要不拿商场跟别的电视比照一下。让我们跟他车带电视一起去庄河大商千盛百货对照电视。到了庄河后,技术人员打个电话,说是商场销售人员不在,关机了。把电视拉到售后店里了。可是我们去商场一看,销售人员在。打电话问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让别人把电视给送商场,扔那不管了。还有不是换新机嘛,保修单不给更改日期,日期还要以原先那个为准。问了长虹厂家400都说以新机到那天算保修。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严查一下庄河的售后,不要再欺骗老百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