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2.8买的iphone4s,今年3月26日由于锁屏键无法使用,前去上海南京东路apple store客服维修,当天以“除后盖外其余部分更换”的形式进行了维修。4月21日本人因发现手机在浅颜色背景下,左下角有黄斑,前去上海陆家嘴apple store客服要求维修,客服告知于22日取机。4月22日,本人去取机时被告知机器进过水,不在保修范围内。我这边的情况是,确实在3月26日换机之后没有进过水,但客服在打开机器后,发现电池上有水渍,坚称不予维修。那么我的手机在之前维修过程中有无可能被换了一块带水渍的电池,我认为也是有可能的,众所周知,之前苹果在换部件过程中,用的都是翻新的部件。总之,我确定手机根本没沾过水,在我的手机进行过一次换部件的维修后,苹果没有理由把责任都推在我的身上。谁也不能在第一次维修后,要求打开机器看一下换好的电池是否有水渍。望问题尽快解决并要求苹果严格按照条款承诺整机更新,否则继续投诉,因为本人已经怒了(本来21日告知我“换套件”我就没追究,心想手机没什么别的毛病,问题解决就行了!)!
感谢315同志们辛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