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投诉单位:华为手机制造商及售后服务
本人于2012年8月20日参与电信赠送手机活动得到华为c8812一部,8个月后出现了手机触摸屏左侧失灵的症状不过暂时还可以用。一直到13年7月15日彻底不能用,8月13至华为售后维修。维修人员以本人刷机为由拒绝维修且不经本人同意直接办理了退保。后拨打户华为投诉热线,客服人员以同样理由予以了解释。依据条款为华为手机售后服务手册第三大条第五小条:5.未经华为公司授权,擅自拆卸、维修或者修改系统软件造成损害或功能异常的。不在保修范围。但是这一条中不保修的前提并不是擅自拆卸、维修或者修改系统软件,而是这种行为造成的损害和功能异常。就是说华为不予以售后保修的前提应该是证明手机存在的损害或者功能异常应该是由于擅自拆卸、维修或者修改系统软件造成的。但是如果是是我本人使用不当或刷机造成损害,在华为维修处短短一个小时就有5人以上的这款手机屏幕损坏?因此是华为公司的质量问题,本人要求:华为售后检测并证明手机屏幕损毁为本人刷机或者使用不当造成,如不能证明,则应该正常保修为本人更换屏幕及向本人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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