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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翠微大厦东810
投诉内容: 我在北京出差的时候。由于质量问题,保期内后摄像头不能用,外放喇叭变音。送去维该店维修,由于需要返回厂家时间很长,我的朋友去该店取回并通过快递邮寄给已经回家的我。接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前置摄像头不能用。于是送到本地售后,本地售后发给哈尔滨售后,哈尔滨售后打开发现没有摄像头。现在他们不予维修。和北京联系他说:在哈尔滨维修时你不在现场这时没办法证明是谁丢了。我说我是因为你们修完不好使才发到哈尔滨的,机器的封签都在人家才会给予保修,之前就不能坏了,难道还是哈尔滨给提前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