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去向
投诉单位:联想
投诉内容: 2012年4月12号购买联想笔记本主机号:QB03107684,到2013年4月初左右,一年之内跑服务站多次,更换过键盘(2次)、无线网卡(1次)、主板(2次)、2013年4月初左右硬盘和内存都有问题,到服务站进行维修,提供发票要求换机被拒。理由是“送修人留的名字和发票名字不一致,要求出示发票人的证明”不然只能选择维修,笔记本是我买来送给家里人的,发票也是我名字、维修的事一直是家里的人去服务站维修的,由于当时我本人也无法去服务站、所以选择放弃维修,至今机器一直未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