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1、本人位于苏州高新区旭辉朗香郡的房子交由苏州铭万工程装饰有限公司装修,合同约定半包价格5.8万元,竣工日期7月16日。根据合同约定,工期过半即油漆工进场之日本人支付到5.5万元,当付完该笔款项后装修公司拿出一张1.9万元的增项单,并扬言不付清不施工。
2、因施工方严重拖延工期(已逾期100天),接到增项单后进行确认,约有四处为本人要求增加,其他均系施工单位自行增加或预算漏报。施工单位称增项部分单价为市场价(合同成交价有折扣),没有协商余地,且拒不谈工期问题。
3、合同约定注明:1、工期为7月16日,拖延1天扣千分之一;2、决算价不高于预算价,业主要求增项部分除外;3、增项参照合同价或协商。
4、本着解决问题友好协商的原则,9月底与其曹总协商,对方让我拿出5000元,并承诺15日完工,再协商解决增减项及工期,对方拿到5000元后至今未完工,以没时间、没工人为借口不施工。
5、诉求:1、尽快完工;2、尊重合同,包括增项价格及工期;
图为装修至今的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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