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3年6月浙江金阳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向联通缙云公司壶镇商企营销部购买一个三星S4合约机,在6到9月份间手机因有质量问题返回维修二次(时间二个半月左右),经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下,联通公司返还我2个半月话费,在手机返修过程中搞坏表面就没有给我处理。10月初手机交还我使用,不想使用不到3天又出现原来的”黑屏、缩屏、无发应“等情况,我即把手机交还联通壶镇营业厅,要求调换新机。她们告之把上二次修理的手续一起交还,我便一同交还手续。半个月后,她们告之我手机要检测,如果好就不能调换。可前后整整过了45天,我再三催促下,今天-11月19日才明确告诉我不能更换,要我向你们投述。我投述要求,更换手机。感谢工商领导过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