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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greement of the Asia-Pacific, FTAAP)的构想最早于2004年由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提出,目标是建立由21个APEC成员组成的自由贸易协定。根据这一构想,FTAAP倡导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理念,真正使太平洋两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
2006年,在越南河内举行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对FTAAP首次作出了正式回应,明确指出APEC应适时地认真地考虑实现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更为有效的途径,包括将FTAAP作为一个远景加以研究。自2006年以来,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多次对推进建立FTAAP作出了相关的指示,明确将其作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远景目标。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在日本横滨举行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将《FTAAP的路径》作为附件,对FTAAP的宗旨和路径进行了明确表述。FTAAP被定义为全面、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安排,10+3、10+6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均被视为实现FTAAP的基础。此外,该文件还对APEC和FTAAP的关系作出了如下界定:FTAAP是APEC深化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工具,APEC是FTAAP的孵化器。
FTAAP的建立可以为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带来多方面的收益。具体而言,FTAAP有助于推动亚太地区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促进商品和资本、资源、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也有利于构建新的区域生产网络和供应链,扩大区域内的市场规模,推动区域内的共同消费。不仅如此,FTAAP还将从根本上解决亚太地区FTAs/RTAs大量衍生而引发的“意大利面碗”效应,在亚太地区建立起一个完整的、高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框架。如果FTAAP最终建成,将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安排,从而对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贸易格局产生重要的影响。(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主任 刘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