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4年1月9日一大早我就到了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11层1111室(北京昌远恒业商贸有限公司)。在导购王建那选购了一台佳能70D相机,交了5000元后,他说佳能是垃圾,给我换了一台德国“徕卡”微单。又补交了650元。回来后发现是价值不足1500元的德国“柏卡”微单。2014年1月10日。我找到这家的主任。说我要换回佳能70D相机,他还说佳能70D是垃圾,让我换一台佳能7D数码相机套配的是佳能EF/1000mmf/2.8L(LS)镜头,让我又补交了6400元。共计12050元。开好收据的时候,相机和镜头都装在盒子里了。我急着赶飞机,就没时间看一下,回到家我才发现镜头被调换成腾龙TAMRON-AF-18-200mmF/3.5-6.3(IF)的镜头。和佳能EF/1000mmf/2.8L(LS)镜头的性能、价值差距太大了。我以12050元购买的佳能7D数码相机,结果镜头被调换成腾龙TAMRON-AF-18-200mmF/3.5-6.3(IF)的镜头。我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4000-5000元之多。
本人认为北京昌远恒业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要求退回多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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