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尊敬的中央台领导,我于2007年3月份购入上海移动发行的13524410373号码,并当即开通CMWAP,20元不限量包月上网套餐,该套餐中并未约定限制GETH网络,从今年开始,我用该号码上网的时候,发现速度非常慢,仅8-10K/s,并时常断线,于是致电上海移动02110086投诉网络慢,上海移动于3月3日派2699号话务员给我解释该套餐为老套餐,不能享受高速上网业务,于是我问她高速上网是多快,他们给不出具体的数据,于是我问他我是不是GPRS标准用户,他们承认,他们给出了GPRS理论速度为171.2K/s,作为其官方承认的理论速度,在我们没有拖欠其任何服务费用的情况下,将我们的上网速度限制为8-10K/s是对消费者保护法的极度藐视,是对合同法的践踏,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既然缴纳了费用,合同中也未约定失效时间及限制接入网络问题,维护不维护设备是上海移动的事情,另外用同样的CMWAP接入点,同一部手机,同一个地点进行实际测试,速度都能达到150K/S以上的速度,这充分说明上海移动在后台限制了我的网速,我充分相信领导们能够给群众做主,不让垄断企业肆意妄为!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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