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4年2月,母亲在河北省保定市跟随旅行社到云南旅游。2月26日,行程中导游安排到西双版纳中缅翡翠购物。期间导游一直跟随母亲,游说母亲购买玉器,并且承诺不满意可以退换。在导游的劝说下,母亲决定为我挑选一件玉器作为礼物。出于对导游的信任,加上母亲眼花,对玉器知识更是不了解,所以购买了导游推荐的一款价值人民币3980元的翡翠挂件。回到保定后,我发现这件玉器有一处有瑕疵,因此想退货。我们电话联系了当时带母亲购买玉器的导游,得到了中缅翡翠的联系方式。中缅翡翠答复可以换,但不能退,对于导游可以退换的承诺也不予承认。商品价值虽不高,但是对于工薪阶层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因此想向315投诉中缅翡翠销售未标明实际情况的瑕疵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