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在2012年5月和彩钢瓦老板周刚之妻联系,建彩钢瓦结构房顶,包工包料。她派工人刘凯歌负责测量,谈价格及施工。最后以12600元达成协议,包括工人工资和所需材料费用,所用材料为一等。6月2日完成施工,钱款付清,并签合同一份,13年初发现漏水和彩钢瓦褪色脱漆,按当初厂家承诺15到20年不褪色脱漆,多次联系厂方,均以合同不是和老板周刚签字的为由,拒不解决。可在谈价格签合同时,刘工人均通过电话向厂方作了汇报,现在出现质量问题,厂方却因合同签字人不是老板周刚本人不予解决,把责任推给刘工人。这不是太坑害消费者了吗?想通过3.15消费者的节日惩治不良商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厂方按合同免费更换劣质彩钢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