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3年12月31日下午,我儿子杨奕彬脑出血,倒在湖南怀化三中初中部教室,因抢救不及时,导致死亡。这件事发生之后,怀化市第三中学自愿积极配合,与杨奕彬家长共同做好学校保险理赔工作。但时间过去2个月了,校方责任险理赔工作一直没有进展,太平洋保险公司一直没有诚意,一会说启动5元的校方责任险,一会说启动2元的校方无过错责任险,一会说不能启动保险。家长要求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校方责任险保险条款,一直不予提供。太平洋保险公司这种态度,极大伤害了学生家长,严重违反了保险法。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校方责任保险之保险责任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我儿子杨奕彬突发疾病,因学校没有及时发现学生身体状况,结果造成悲剧,因此学校应负责赔偿责任,属于校方责任险范围。对此请求有关部门督促太平洋保险公司加快校方责任险理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