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09年2月14日到邮政储蓄所办理存款业务,当时有该保险公司业务员上前介绍说:可以办理一种保险业务5年期的,利息比银行同期的要高并有一份保障.本人当时认 为该存款暂时不需要用,且利息也比银行高就同意办理了.今年2月25日到邮政储蓄点取款时被告之利息比银行存款少近千元.本人非常气愤,当时就找到本县泰康人寿办事处找到姚姓经理理论,该经理认为是业务员宣传不当,属个人行为,他本人也没法处理.我当时要求他提供市公司能处理此事的人员电话,他拒不提供.说有问题自己可以上市里省里找.2月26日、3月3日本人也打电话给95522,不是说正在处理就是说已向市公司反映。到今日已过去一个月了本人5万本金它们手上,也没接到保险公司任何人的电话,犹如石沉大海.难道这就是泰康人寿处理纠纷的态度吗!维权如此之难!真是投诉无门了吗?我深感疲惫.今天"3.15"之日,给消费者维权以力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