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曾于2012年6月30日晚6时前,在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平南营业厅办理了交话费赠手机的业务,得到酷派5210和中兴ZTE N855D手机各一部,共交纳现金1648元。当天晚上发现在两部手机配置的SD卡中分别下载有相同和不同的软件,很显然这两部手机是被使用过的二手手机。于是,我马上就跟电信客服10000投诉,并且在第二天到平南营业厅投诉,要求按消法规定给予赔偿。但他们找出各种“理由”,予以抵赖,直到现在仍然不承认手机是被使用过的。为了进一步核实我的判断,我特地分别给“酷派”和“中兴”手机厂家打电话求证,“酷派”手机-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0769-23075280)答复如下:该型手机原配2G扩展卡,应为空白卡,出厂时未下载任何软件。;“中兴”手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400-880-9999;0755-26779999)答复如下:该型手机出厂时未配置4G扩展卡,该SD卡是经销商为促销自行赠予的空白卡。为了保留原始证据,手机在我手上至今无法使用。为了制止住电信在销售中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特向贵处求助!盼回复,谢谢!3月13日已向贵处投诉过 |